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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借阅证办理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5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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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暂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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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借阅证办理制度

第一条  本馆借阅文献需出示学生证、警官证等读者证件。

第二条  借阅注册及借阅证办理

1.新调入教工借阅注册

图书馆按照学院政治处人员调入通知,对新调入教工进行读者信息注册。

2.新生借阅注册

图书馆按照学院学生处新生登记表,对入校新生进行读者信息注册。

3.培训学员借阅证办理

培训学员如需办理借阅证,需出示身份证、警官证、培训学员证以及1寸照片一张,核对信息后,填写借阅信息登记表(一式两份),缴纳200元押金,领取借阅证,读者凭借阅证借书,离校前还清文献,凭收据退还押金;

4.其他人员借阅证办理

驻院的物业、餐饮、保安等服务公司人员,须经公司管理人员同图书馆协商后,集体办理文献借阅手续,每人需交借阅押金200元,离校前还清文献,押金如数退还。

第三条  读者证件借阅文献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或委托他人借阅。

第四条  读者证件丢失,本人应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,补办后开通。

第五条  读者证件出现无法借阅的情况,联系书库管理员处理。